【48812】旅行法释义: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该依据实在的状况组织资金,加强旅行根底设备建造、旅行公共服务和旅行形象推行。
旅行业是现代服务业,是国家鼓舞和要点支撑开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国务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该依据实在的状况组织资金,加强旅行根底设备建造、旅行公共服务和旅行形象推行。
旅行业是现代服务业,是国家鼓舞和要点支撑开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国务院关于加速开展旅行业的定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旅行公共服务作业的定见》、《关于促进文明与旅行结合开展的辅导定见》、《关于大力推动全国村庄旅行开展的告诉》等文件,都对政府投入资金促进旅行业开展提出了要求。一起,旅行业总体上还处于起步期和成长期,政府就更应当加大投入,以完成更好的引导和支撑。为此,经过法定的方法,对政府投入资金促进旅行业开展提出遍及性要求显得十分必要。
当时,我国各地旅行业的开展条件不同、开展水平不平衡,本着脚踏实地的准则,本条提出了“依据实在的状况组织资金”的要求,大致有以下几个意义:一是总体上要依据旅行开展的实践要,不搞全国“一刀切”;二是投入数量上要力所能及;三是投入的方法要量体裁衣、因事制宜,以引导为主,更好地发挥商场的效果。
以政府公共投入为主的旅行根底设备,是指直接为旅行者服务,具有公益性、社会性和根底支撑性的各项设备的总称。这些根底设备对旅行业开展,特别是对群众旅行的开展具有极端重大意义。其主要内容有游客咨询服务中心、旅行厕所、旅行标识体系、游客歇息站、自驾车旅行服务区、景区表里旅行交通设备、旅行停车场、配套供水供电设备、废物污水处理设备、消防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